2007年3月2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专撬卷帘门 连盗廿一回
郑明勇 冯执一

  3月27日,嘉兴市南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专撬卷帘门的沈金法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  沈金法因犯盗窃罪、破坏电力设备罪两度获刑。出狱后,他在嘉兴南湖区以撬卷帘门的方式进入各店铺实施盗窃21起,每次窃得价值10元至500元不等的财物,合计价值3060元。